肾病百科

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的影响


慢性肾炎的发病率提高,部分年轻女性患者有生育需求,因此出现妊娠合并有慢性肾炎的情况,妊娠前肾脏疾病患者的血压、肾功能是决定该患者是否能够顺利度过妊娠期的主要因素。

一般认为,如果患者的血压正常,肾功能正常,即使有慢性肾炎或肾功能的轻度损害,该患者的妊娠过程中也将会比较顺利,成功妊娠的机会在90%以上,并且妊娠结束以后,肾功能也可能稳定,但是妊娠前已经存在高血压或者血压控制不好或存在中等程度的肾功能不全,妊娠出现合并症的机会以及妊娠后遗症的机会将大大增加,同时胎儿的预后将受到不良的影响。

在妊娠合并慢性肾炎中,尿蛋白定量成为一个独立的危险因素,有人认为在血压稳定和肾功能稳定的前提下,尿蛋白定量的增加并不是需要终止妊娠的指征,但是大于3g每天的或肾病综合症范围的蛋白尿可能提示肾脏病,在妊娠期会出现肾功能下降,因而不建议此时继续妊娠。

目前对慢性肾炎没有特效治疗药物,整个怀孕期间都应密切监护孕妇和胎儿,根据孕妇、胎儿的状况决定是否可以继续妊娠,并根据孕妇的血压、尿蛋白、肾功能情况、孕周、胎盘功能及胎儿状况,综合决定分娩时机及分娩方式。

孕妇合并肾炎,在临床上一般分为以下三类。

(1)有蛋白尿,没有高血压:这类的孕妇并发症较少,胎儿的预后较好。

(2)有蛋白以及高血压症状:这类的孕妇在妊娠过程中发生高血压者占70%左右,肾病症状严重,出现也早,一般在孕28周前出现。新生儿围生期的死亡率较高,孕妇在孕期以及产后可能由于肾病而死亡。

(3)有蛋白尿、高血压症状以及氮质血症:这类的孕妇肾功能不全的临床表现,已经比较明显,预后极不利,一般在28周前胎死宫内或者早产,产妇也会极度危险,可能在产后不久由于慢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

不论是哪种类型的肾炎,妊娠都会加重肾脏的负担,促使原有病情加重,其他并发症的发生率增多,甚至发展为慢性肾功能衰竭,但也应区别对待。对仅有蛋白尿者可继续妊娠,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病率稍有增加,但一般较轻,产妇及胎儿预后较好。对于伴有高血压者并发症多,妊娠综合征发病率高,怀孕后宜早期做人工流产。

如渴望生育,在孕后血压不超过150/100毫米汞柱的情况下,可在医生的观察下继续妊娠。而有氮质血症的孕妇,说明其肾功能已不全,应及时终止妊娠,以免孕妇出现生命危险。

肾病患者怎样才能健康生产?

1. 定期进行检测

慢性肾病患者妊娠期一定要做好检测,包括孕妇本身的肾脏健康情况,如尿常规、血压、肾功能状态等。同时也要定期检测胎儿心率、发育等情况。孕妇应学会自测胎动,明显活跃或减少时应及时就医。

2. 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

孕妇应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避免劳累。不要熬夜,尤其是需要上班工作的女性,要注意劳逸集合,避免劳累,以免增加肾脏的负担。保持心情愉悦,应尽量避免情绪紧张、焦虑和过分伤心等情况。

3. 合理饮食,低盐、低蛋白饮食

慢性肾病患者在日常的饮食中要注意控制蛋白质的摄入,要根据不同的肾小球滤过率选择优质的低蛋白食物。也就是说蛋白质摄入量控制在0.6~0.8g/d/kg体重,其中优质蛋白要占50%以上。控制盐的摄入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在身体出现水肿或高血压等情况时,要严格限制盐的摄入,应控制在每天3g盐以内。

在饮食中要均衡营养,保证摄入充足的营养物质,为胎儿的生长发育提供能量。同时孕妇也要注意自身的身体状况,一旦出现不适应立即就医。



作者: 百度 1102 阅读 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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